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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Mister Donut】 甜蜜分享券350元好禮即享券(一次抵用型)
【Mister Donut】 甜蜜分享券350元好禮即享券(一次抵用型)
兌換期間:自購買日起算三個月到期
兌換總額350元(含)以下甜甜圈品項
市價NT$350
NT$300
商品敘述
兌換總額350元(含)以下甜甜圈品項
注意事項
● 本券可於全台限定Mister Donut門市使用,兌換前請務必確認,以免無法兌換。不適用7-ELEVEN店中店、外送外賣及部分百貨門市,門市使用規範請參考:https://www.edenred.com.tw/index.php/store/misterdonut/

● 結帳前請出示本券,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。

● 本券可抵用消費金額350元,消費金額限原價購買消費甜甜圈、點心類、現做飲品(不含罐裝飲料、聯名物販商品、冰品),不得與其他優惠券、門市行銷活動合併使用。

● 本券限一次抵用完畢,無法分次抵用,且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。

● 商品為每日新鮮出爐,以門市現場陳列販售之品項為準,如商品當日售完,請至鄰近門市兌換或擇日再行兌換。
●電子禮券記載之金額自銷售日/儲值日起由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提供足額履約保證,保證期間自出售日/儲值日起算一年。
●發行人: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,統一編號:70770620,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06號2樓A1室,負責人:吳宗翰,實收資本額: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。
●本券僅供兌換商品/服務使用,不得兌換現金。未使用或超過商品/服務指定供應期間(序號效期)時,持券人應洽原購買人憑發票向所購買之線上通路申請退貨。退貨申請經通路或發行人同意後,發行人得保留收取返還金額百分之三之費用作為手續費之權利。
●本券為不記名,任何人皆可使用本券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遭他人盜用,不再補發或退貨。
●本券於出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再開立發票,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,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。
●本券有效與否,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。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,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。
●本券為有價證券,請勿擅自偽造、變造,以免觸犯刑責。
●星展履約保證查詢功能,因作業因素,有1~45天的時間差,請您耐心等候。
●發行人如變更履約保障機制,履約保障期間將接續,且發行人將會在轉換履約保障機制生效日前予以公告:https://www.dbs.com.tw/personal-zh/latest-news/default.pag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