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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條款

歡迎您使用即享券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,本服務是由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下稱「宜睿」)所提供之電子禮票券(下稱票券)購買及兌換服務,並台新Richart Life提供票券購買及兌換之支付服務。為盡可能保護您的權益及確認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關係,所有使用本服務之對象(下稱「您」或「客戶」)都應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。 

壹、客戶服務與權利義務 

  • 本服務主要係提供客戶: 

  • 使用台新Richart Life提供之支付服務(包含使用台新點數)購買或兌換票券。 

  • 購買或兌換後所取得之票券可依票面所載之通路與內容核銷使用。 

  • 客戶權益相關服務,包含但不限客戶管理、抽獎活動、服務滿意度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或其他未來新增之會員服務。 

  • 本服務之相關範圍得依實際情形,增加、修改或是終止。 
   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所有約定,同時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之服務項目。 

  • 當您使用本服務之特定服務項目時,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項目之性質,而須遵守包括台新Richart Life或宜睿等服務提供者(下稱服務提供者)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,此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亦屬於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。 

  • 請您於電子禮券所載之使用效期內進行兌換與使用。您如對票券之購買、兌換或使用有相關問題,可透過客服信箱進行諮詢,或於營業時間撥打宜睿的服務專線02-6639-1012,將由專人為客戶服務;若有即享券企業採購相關問題,請洽02-8786-0628 分機806企業禮贈小組。 

  • 您了解且同意透過本服務購買之票券,無法開立統編,若票券係以純點兌換者,則客戶僅能作為贈禮使用,不得有任何轉售行為。 

  • 本服務之意思表示之方法得以電子文件為之。 
    您同意留存之任一聯繫方式,得以做為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之必要聯繫管道。 

  • 您的聯繫資料如有異動,應隨時以登錄網站、電話通知等方式進行資料更新,以維持資料之正確性、即時性及完整性;若因客戶資料錯誤、過期或其他非可歸責服務提供者的原因,致客戶無法收受訊息,仍視為客戶業已收受該通知,如因而產生任何不利益則由客戶自行負擔。 

  • 宜睿收到您下單後,仍需確認交易條件正確、供貨商品有庫存或服務可提供。如有無法接受訂單之異常情形,或您下單後未能完成正常付款,應視為訂單(買賣契約)全部自始不成立或失效,宜睿得於合理期間內通知說明拒絕接受訂單。 

 

貳、客戶與商家權利義務 

  • 本服務僅提供客戶購買與兌換票券,客戶於使用各該票券時,與各該商家所產生之買賣、贈與、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衍生之權利義務關係,均僅存在客戶與各該商家兩造之間。 

  • 各該商家於客戶使用票券時,將就其商品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之品質、內容、運送、保證事項與瑕疵擔保責任等,向客戶事先詳細闡釋、說明並履行票券所載之內容。 

  • 客戶因前述買賣、贈與、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衍生爭議時,應向各該商家尋求救濟或解決,並由各該商家就客戶所獲得的商品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負責,概與服務提供者無涉。 

 

叁、資料記錄有效性 

  • 使用本服務時,其使用過程中所有的資料記錄,以本服務資料庫(包含服務提供者處理本服務之系統)之紀錄為準,但客戶如能提出其他資料並證明為真實者,則不在此限。 
    肆、智慧財產權 

  • 客戶對本服務之網站及相關通路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、網站上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著作、圖片、檔案、資訊、資料、網站架構、網站畫面的安排、網頁設計(下稱網站內容),不擁有其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(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、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)。 

  • 客戶不得逕自對任何網站內容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進行還原工程、解編或反向組譯。 
    若客戶欲引用或轉載網站內容,必須依法取得智慧財產權所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。如有違反,客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(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)。 

 

伍、暫停服務 

本服務將於下述情形發生時,暫停或中斷一部或全部之服務,客戶同意不得對服務提供者為任何主張(包括請求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賠償): 

  •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、更換、升級、保養或維修,並已向客戶預先通知; 

  • 客戶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、本服務條款、其他與服務提供者個別簽訂之約定或惡意濫用服務之情形; 

  •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導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; 
    其他不可歸責於服務提供者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; 

  • 非服務提供者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,或遭偽造、竄改、刪除或擷取,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。 

 

陸、本服務條款之效力、解釋、準據法、管轄 

  • 您同意服務條款修改內容,得以電子郵件、電話、型錄、通信網路、網路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之。 

  • 本服務條款之任何約定全部或一部無效時,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。 

  • 服務協議如有未盡之處,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解釋及規章、慣例為依據處理,如有疑義將為有利於客戶之解釋。 

  • 如對本服務有任何爭議,服務提供者與客戶將以依誠實信用及平等互惠原則共商解決之道;若經雙方協議仍未解決者,客戶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